滴滴司机强奸乘客,一审被判3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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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凌晨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打车,不幸半路遭司机改道后强奸。近日,番禺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司机冯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据了解,冯某生于1989年,广州人,案发前从事拉网线、焊接等散工。法院查明,2015年7月21日凌晨2时许,冯某驾驶小轿车,通过其移动电话的滴滴打车软件接单,在番禺区大龙街番禺客运站旁接到刚下夜班准备前往附近住处的阿欣(化名)。

阿欣上车后,冯某并未直接开往目的地,开始兜圈,阿欣发现路线不对提出疑问,冯某则回答“没事,这边也行”。随后,冯某将车开到了一个水闸附近,借故下车窜至车辆后座,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坐在后座的阿欣实施强奸并导致其受伤。期间,阿欣反抗并抓伤冯某左边脸部。

民警经调查确定了嫌疑车辆的真实信息,锁定嫌疑人冯某,并于去年7月23日将冯某抓获。

近日,番禺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综合冯某的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本文转自 it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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